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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用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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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布洛芬颗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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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洛芬颗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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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5-12-14


    为解热镇痛、非甾体抗炎药。

  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,如关节痛、神经痛、肌肉痛、偏头痛、头痛、牙痛,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

    西药、处方药、医保甲类

    主要成分

  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。

    性状

  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;气芳香;味甜。

    适应病症

    本品用于减轻中度疼痛,如关节痛、神经痛、肌肉痛、偏头痛、头痛、牙痛,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

    规格

    0.2g。

    用法用量

    温开水冲服

    1、4-8岁,一次0.5包

    2、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,一次1包

    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,可间隔4-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。

    不良反应

    1、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

    2、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症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

    禁忌

    1、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

    2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

    3、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禁用

    注意事项

    1、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2、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

    3、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

    4、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60岁以上,支气管哮喘,肝肾功能不全,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病)

    5、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高血压、心功能不全、消化道溃疡、胃肠道出血

    6、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。

    7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

    8、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

    9、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    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

    11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

    12、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,胸痛,气短,无力,言语含糊等情况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

    13、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

    药物相互作用

    1、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,并可导致溃疡。

    2、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

    3、本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同用时,可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

    4、本品与呋噻米(呋喃苯胺酸)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;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

    5、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贮藏

    密闭,在阴凉干燥处保存(不超过20℃)。

    有效期

    24个月

    执行标准

    WS-(X-067)-2002Z

    批准文号

    国药准字H20083901

    生产企业

    哈尔滨华瑞生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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